航海系誠聘助理教授級以上專任專案教師
一.聘任資格: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資格並具助理教授教師證書或博士學位;或
(二)應聘專業技術人員具碩士以上學位並具實質航海技術及船舶管理經驗為佳.
二.檢附資料如下(應徵資料恕不退回請自留底稿):
(一)個人履歷表(附照片)及自傳
(二)學經歷證明影本(最高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持外國學歷者須繳交外交部駐外單位驗證完成之國外學歷證件)
(三)已具有教育部獲頒合格教師證書者,請附教師證書影本,若應徵專業技術人員請檢附海勤資歷證明.
(四)最近五年內研究成果,計畫,學術著作一覽表.
(五)學術專長,研究領域,可任教科目及大綱.
三.請於104年4月30日前將相關應徵資料逕寄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3段150號人事室收。
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資格並具助理教授教師證書或博士學位;或
(二)應聘專業技術人員具碩士以上學位並具實質航海技術及船舶管理經驗為佳.
二.檢附資料如下(應徵資料恕不退回請自留底稿):
(一)個人履歷表(附照片)及自傳
(二)學經歷證明影本(最高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持外國學歷者須繳交外交部駐外單位驗證完成之國外學歷證件)
(三)已具有教育部獲頒合格教師證書者,請附教師證書影本,若應徵專業技術人員請檢附海勤資歷證明.
(四)最近五年內研究成果,計畫,學術著作一覽表.
(五)學術專長,研究領域,可任教科目及大綱.
三.請於104年4月30日前將相關應徵資料逕寄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3段150號人事室收。
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