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 標準船舶報告制度(SRS)報告
B 報告之日期與時間:日日時時分分。
C 船位經緯度:度度分分(N 或S)、度度度分分(E 或W)。
D 船位:距陸地標誌之真方位與距離。
E 真航向3 位數字。
F 速度浬3 位數,至小數點1 位。
X 雜項,任何有用資訊。
N 下一次報告時間,時間格式同B。
A 船名、呼號、辨別號碼、船籍。
T 船東或船東代表。
J 是否有引水人在船。
V 醫師、護士或醫務助理人員。
W 船上人員總數。
G 出發港;前一港。
H 進入VTS Zone 的時間與地點,時間格式同B,地點格式同C 或D。
K 離開VTS Zone 的日期、時間與地點,報告格式同B、C、D 項。
I 目的港及預定抵達時間,格式同B。
P 所載危險貨物名稱及簡要說明,含對人或環境有害的物質或氣體危險品。
O 目前船舶最大吃水,以4 位數顯示公尺公分。
U 依地方港口要求,報告船舶大小與類型。
R 包含污染類型或危險物品的貨物落海,地點報告格式同C 或D。
Q 船舶本身瑕疵、損害、故障及其他限制條件。
M 無線電通訊,站台名稱全名及守聽頻率。
L 航路資訊,轉向點之經緯度。
S 天氣情況,當時的氣候與海象。
Z 報告結束(台中港特別規定)。
Y 報告轉送,轉送報告內容(台中港特別規定)。